2023届函授、业余本科毕业生: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的通知》(教高〔2009〕5号)和《安徽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校学位字〔2018〕1号)相关文件要求,我院对2023届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函授、业余类)毕业生以及2022届延期申请的学位的学生申报学位材料进行了审核。
现将2023届、2022届延期申请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函授、业余类)毕业生学士学位评审结果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7月17日至2023年7月24日。
若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教育科学学院继续教育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553-3937010
教育科学学院
2023 年7月17日
附件:安徽师范大学2023年上半年成人学士学位审核结论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