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届函授、业余本科毕业生: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的通知》(教高〔2009〕5号)和《安徽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校学位字〔2018〕1号)相关文件要求,我院对2023届秋季毕业生部分因疫情原因延考外语学生学士学位进行了审核。
现将2023届秋季毕业生部分因疫情原因延考外语学生学士学位审核结果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8日至2023年12月4日。
若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教育科学学院继续教育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553-3937010
教育科学学院
2023 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