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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校人事处《关于补发教职工提租补贴的通知》

关于补发教职工20071月至20133

提租补贴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按有关文件精神规定,并经校党委会研究决定,现就我校20071月以来提租补贴补发事宜通知如下(仅限在编人员):

20101-20133月期间补差1.5%的提租补贴款,已在5月下旬发放到位;20071-200912月补发3%的提租补贴款将在今年下半年发放。

请通知本单位教职工查收,以及调出或去世人员家属到人事处办理提租补贴款领取。如有疑问,请咨询人事处劳资科。

咨询电话:5910067

 

 

  一三年五月三十一日

刘晓宇 点击: 编辑:卞纲要 预审:bodazy 添加:卞纲要 时间:2013-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