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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校医院《关于2013年教职工住院医疗费用报销的通知》
关于2013年教职工住院医疗费用报销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2013年我校教职工住院医疗费报销工作不再与新华人寿保险公司继续合作。按照《安徽师范大学职工基本医疗管理办法》 (校办字[2005]16号)及《关于调整学校职工医疗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通知》(校办字[2006]41号),由学校自行承担报销审核工作。需要报销的教职工,请在每周二上午八点至十一点将住院医疗费报销所需材料送到校医院医管办(赭山校区校医院二楼)办理相关审核手续。 校医院 2013年3月6日
各部门、各单位:
2013年我校教职工住院医疗费报销工作不再与新华人寿保险公司继续合作。按照《安徽师范大学职工基本医疗管理办法》 (校办字[2005]16号)及《关于调整学校职工医疗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通知》(校办字[2006]41号),由学校自行承担报销审核工作。需要报销的教职工,请在每周二上午八点至十一点将住院医疗费报销所需材料送到校医院医管办(赭山校区校医院二楼)办理相关审核手续。
校医院
201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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