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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安徽师范大学教务处文件

〔2012〕51号




关于转发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现将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254)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积极做好相关工作。

一、申报项目

我校可申报项目包括: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省级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省级精品开放课程、省级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省级应用型教师教学能力发展中心、省级教学研究项目以及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共七大类。

二、申报限额

(一)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4个。

(二)省级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2个。

(三)省级精品开放课程:包括精品资源共享课与精品视频公开课两类,其中资源共享课程不超过8门,视频公开课程不超过4门。

(四)省级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包括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医生、卓越教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和卓越文科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等。我校可申报限额为3个。

(五)省级应用型教师教学能力发展中心:1个。

(六)省级教学研究项目:33

(七)省级教学成果奖励:33项。

(注:以高师联盟为单位进行申报,可申报的项目及限额详见申报指南(附件2))

三、申报程序

    (一)各学院根据质量工程项目的布点情况,结合本院的优势和特色,对照《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2012年度项目申报指南》进行申报。

    (二)学校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

(三)学校领导组根据专家组的评审意见和学校发展的需要确定最终推荐申报的名单。

四、有关要求

    (一)项目申报须符合《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2012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相关要求。

    (二)申报单位按照申报书要求,及时完成申报材料填写、上报工作。

(三)学校确定最终推荐项目名单后,相关学院须按填表要求再将申报材料作进一步充实、完善。

五、报送时间

纸质材料(一式四份)由学院统一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电子材料同时发送至huweijia@mail.ahnu.edu.cn。报送材料截止日期为85日,逾期不再补报。

 

附件1:《关于做好2012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254

附件22012年度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3—13:各类项目申报推荐表

 

 

二〇一二年七月八日

 

 

 

附件1:关于做好2012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2:2012年度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指南.doc
附件3—13.rar

 

主题词:  印数: 

主办单位:教务处 发文日

附件=>附件1、2.rar

附件=>附件3—13.rar
陈树贤 点击: 编辑:卞纲要 添加:卞纲要 时间:2012-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