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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科学学院2012年研究生复试工作通知

一、第一志愿考生复试事项

(一)复试名单(附件一)(含学术型学位和专业学位)

(二)注意事项

1采用差额复试,比例为1:1.5(含末尾平行分),教育学原理与教育史打通复试,发展心理学与基础心理学打通复试。

2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学术型学位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按照学校规定的复试录取原则,依总成绩排名,录满为止;未录取的考生,根据个人志愿(以签订协议为准)可依已取得的复试成绩,参与我院相关专业的专业学位录取。

3考生尽快查看研究生学院网页已发布的《2012年硕士复试工作通知》(附件二),本校应届考生和其他考生分别于45日、6日接受资格审查。

二、接受专业学位调剂复试事项

(一)调剂对象

未取得我院学术型学位复试资格且国家线上的第一志愿考生;第二志愿考生。

(二)调剂原则

1学术型学位各专业原则上不接受调剂。

2全日制专业学位有条件接受调剂:

  1)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相关专业的考生;

  2)我院应届毕业生报考外校的考生;

  3)报考与我校同一层次学校且与我院接受调剂专业相近的考生;

  4)符合国家相关调剂政策。

3、专业学位接受调剂的专业包括:  045114现代教育技术

045116心理健康教育

(三)调剂程序和时间

1、第一志愿考生:将《教科院2012年专业学位复试申请表》(附件四)电子稿在44日上午10时前,署名发至:gyb0007@126.com

第一志愿考生不必在中国研招网走调剂流程,我院将在考生报到前通过校研究生招生系统发送复试通知

2、第二志愿考生:43日前,务必在中国研招网调剂系统提出申请,我院确认后在该调剂系统通知考生参加复试,考生需在规定时间(44日上午10时前)在调剂系统确认同意参加复试,否则无效。

(四)调剂复试要求

1考生事先了解我校有关专业学位招生简章及其说明,查阅我院专业学位复试科目。调剂考生,参加所调剂专业各项复试。

2收到复试通知后,按照学校《2012年硕士复试工作通知》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来我校报到和参加复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或取消复试资格。

(五)调剂录取原则

采用差额复试,按照学校规定的录取原则,依总成绩排名,录满为止。

三、其他说明:

1考生在研究生学院报到、资格审查后,及时携相关证明材料到我院报到登记,了解复试具体安排。否则,后果自负。我院报到安排如下:

时间: 461000-1700

地点:赭山校区(市中心)田家炳教育书院后楼二楼

联系方式:教科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05533937007

2教科院复试具体安排将在考生报到时发布。

3保持联系,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

附件一:第一志愿复试名单

附件二:学校关于《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通知》

附件三:《教科院2012年专业学位复试申请表》

附件四:教科院2012年研究生复试笔试科目及考试内容范围

                                     

              教育科学学院                                     

              201242


附件=>附件一、二、三、四.rar
陈树贤 点击: 编辑:卞纲要 添加:卞纲要 时间:2012-0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