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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院2011年下半年提交盲审硕士学位论文的通知

根据《安徽师范大学学位授予实施细则》(校学位字〔20054号)等有关规定,为保证硕士学位授予质量,现将我院今年下半年提交盲审硕士学位论文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交范围

经论文预审,导师同意,拟参加今年12月答辩的教育硕士、高师硕士和同等学力研究生。未缴清各种学杂费,其论文不予接受和送审。

二、制作要求  

1、严格按照《安徽师范大学关于硕士学位论文格式的规定》制作和精装。

2、论文须隐去论文作者、导师的姓名和信息,使用授权声明、致谢辞、科研成果和后记等不必装订在盲审论文里。不符合要求不送审。

三、提交要求

1、导师推荐:申请人首先把盲审论文交由导师审查把关。导师确认该论文是在本人指导下所取得的原创性研究成果后,在《送审推荐表》(附件一)上对论文是否达到相应学位水平要求,做出明确评价和提出是否同意送审的意见。未经导师审查通过和无《送审推荐表》的论文不得提交。

2、提交数量:教育硕士和高师硕士一式两本,同等学力研究生一式三本。

3、提交时限:盲审论文和《送审推荐表》一并最迟于1031(星期一)下午五时前提交。逾期将不予受理。

4、提交方式:

08级教育硕士由年级统一送至院研管办。

往届教育硕士、高师硕士和同等学力研究生直接送至院研管办。

四、论文盲审后期有关安排

1、论文盲审、答辩论文制作和送阅等工作预计在11月结束。

2、学位论文答辩暂定在12月上旬前完成。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其他说明

1 《送审推荐表》切勿放进盲审论文里。

2、学位申请人要与导师、辅导员等保持联系。

3、本次暂缓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在1031前将《推迟毕业审批表》(附件二)报院研管办,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特此通知。

 

附件一:《送审推荐表》

附件二:《推迟毕业审批表》

 

 

 

教育科学学院

  20111024


附件=>附件一:论文送审推荐表.doc

附件=>附件二:研究生推迟毕业审批表.doc
陈树贤 点击: 编辑:卞纲要 添加:卞纲要 时间:2011-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