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申请人:
鉴于2011届教育硕士和同等学力研究生毕业工作临近,以及我院学位论文评审结论已经返回的实际情况,根据我校研究生培养管理制度和硕士学位授予规定,经学院研究,原则上同意学位论文评审结论是“已达到硕士学位论文水平”,可以进入答辩准备程序。现将申请学位的前期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答辩论文
(一)进入答辩程序
1、评审结论为“已达到硕士学位论文水平,可以进行答辩”的,征得导师同意,可直接进入答辩准备程序。
2、评审结论为“已达到硕士学位论文水平,略作修改后可以进行答辩”的,学位申请人应根据评审专家提出的意见对论文进行完善,征得导师同意,可进入答辩准备程序。
3、制作要求:严格按照《安徽师范大学关于硕士学位论文格式的规定》制作答辩论文(可以署名,
附《授权声明》、《致谢辞》、《科研成果》和《后记》)。
4、提交论文本数:六本(含电子稿)。
(二)论文重新评审
1、评审结论为“基本达到硕士学位论文水平,建议做较大修改后重新评审”的,学位申请人应根据评审专家提出的意见对论文进一步修改,经导师同意后按时提交。
2、制作要求:按照盲审论文要求制作一本。
(三)所有论文提交时间和方式
1、提交时限:12月2日(星期五)下午,逾期不予受理。
2、提交方式
① 08级教育硕士的答辩论文(含电子稿)由班级统一送至院研管办。
②再盲审论文、往届教硕以及同等学力研究生的答辩论文(含电子稿)直接送至院研管办。
3、原论文题目修改的,到研管办更正。
二、存档学位材料
(一)基本要求
1、档案材料的表格等可从本通知附件下载,对照有关具体要求(含表格中的填表说明和示例)认真填写,不得遗漏、草率。为防止混淆,电子档案所有文件名称要加标申请人姓名,贴照片处需附上电子照。
2、所有材料必须使用A4纸制作,每份连页材料可以正反打印和中缝装订。
3、用能长期保留的墨水笔或黑色签字笔填写,不得用圆珠笔或其他颜色填写;内容不可粘贴,涉及签署意见、签名部分一律手写。
4、答辩前,请工作单位和自己导师签署好《硕士学位申请书》里推荐意见(含政治思想、学习和工作表现)。
5、所有存档纸质材料与电子稿要完全一致。
(二)各专业存档材料清单
(详见附件一、二)
(三)存档材料提交
1、以上清单所有存档材料应在12月2日准备好,答辩前一天给本组答辩秘书审核,不符合申请条件,参加答辩,后果自负;答辩后,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和完善存档材料(学位档案、学院档案、电子档案、学位论文),在答辩后三天内交给答辩秘书,逾期将不予受理。
2、对不符合要求的归档材料将不予提交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以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3、要充分认识档案材料在学位申请和将来发展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务必按照上述档案清单的数量和质量要求制作好,配合学院顺利完成申请学位工作。
三、答辩安排
1、暂定12月上旬前后,各位申请人妥善安排好本单位工作,预留一周返校时间。
2、各专业具体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3、按惯例,答辩前一天召开答辩准备会,布置有关工作,须携带以上材料,准时参会。
四、其他说明
1、“直接进入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程序”名单可从班主任处咨询。
2、查阅论文评阅意见:申请人应委托导师查阅和反馈评阅意见,原则上不接受个人查阅。
3、图像信息采集:返校答辩期间,请携带身份证,前往拍摄学位证书个人照片,地点:千纸鹤照相馆(花津校区一食堂四楼),联系方式:15955328858。
4、未尽事宜,另行通知;咨询电话:0553-3937007。
附件一:教育硕士档案材料清单、填表说明及模板下载
附件二:同等学力档案材料清单、填表说明及模板下载
教科院研究生办公室
2011年11月25日
附件=>附件一:教育硕士填表说明、模板.rar附件=>附件二:同等学力填表说明、模板.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