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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校医院《教职工住院报销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2011年度的住院医疗保险报销工作将于20111231结束,请正在住院的教职工在此之前将2011年度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申请理赔。逾期后平安保险公司不予受理,发生在2011年度住院费用不再赔付。

对于在2011年度入院持续住院治疗至20111231仍不能出院的教职工,请务必于20111231日前在校医院医管办办理登记手续。对于未登记的跨年度医疗费用,在20111231日后不再报销。

请各单位务必通知到本单位住院教职工,特别是在外地住院的教职工(含退休职工)。

特此通知。

                                  

校医院

20111213

陈树贤 点击: 编辑:卞纲要 添加:卞纲要 时间:2011-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