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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科学学院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工作实施细则(暂行)

为扎实推进我院教育硕士研究生实践教学工作,规范实践教学过程,促进实践教学有效开展,确保实践教学质量,提升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和未来职业发展能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依据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制定的《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基本要求》(教指委发[2017]12号)、《安徽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办法(试行)》(校研字[2017]25号)以及《安徽师范大学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工作实施方案》(校研字[2021]13等文件要求和相关规定,现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成员包括副书记、学位点负责人、校内外指导教师,负责全面组织、落实、管理实践教学和审核工作

各学位点成立相应的实践教学工作小组,由校内实训导师和校外实践导师分别组成工作组,负责研究生校内实训和校外实践(教育见习、教育实习、教育研习)过程的指导、监控、实践成绩评定和总结工作。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研究生秘书、研究生辅导员和相关人员组成。具体负责实践教学工作的服务、协调研究生管理等工作

二、安排

(一)实践时间

校内实训包括教学技能训练、微格教学、课例分析等。校内实训在第一学年进行。校外实践包括教育见习、教育实习、教育研习等“三习”环节。教育见习在第一学年进行,教育实习和教育研习在第二学年进行。

学位点结合《安徽师范大学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工作实施方案》(附件6)文件与培养实际,制订实践教学工作计划(含校内实践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践),按要求进行累计时间为一学年实践教学。

)实践地点

各学位点确定的相关学校和科研机构(实践单位);学生申请经学院批准的实学校或其它单位。

)实践方式

专业实践应体现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校内实践和校外实践”“专业实践与论文写作相结合的原则。各专业自主实践人数最高不超过专业总人数的20%

非全日制一般按自主实践方式进行,自主实践要严格按照申请审批流程执行。

三、实践内容

(一)校内实训

校内实训主要内容包括教学技能训练、微格教学、课例分析,主要侧重于研究生综合教学技能、创新能力的培养,强化理论与实践结合,促进教育硕士提升从教能力。

(二)教育见习

教育见习主要内容包括参观学校和企业,观摩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听课,参加教育管理专家与教学一线名师的专题报告或讲座,参加主题班会,参加市级或区级教研活动,体验和感受教师的工作和学校生活。教育见习的目的是帮助学生了解学校教育教学的实际过程和企业生产过程,学习优秀教师的师德风范和教育教学方法,培养从事教育工作的兴趣。

(三)教育实习

教育实习主要内容包括开展教学实践工作、班主任实践工作以及调查报告或学位论文材料的收集准备工作,目的是帮助研究生了解学校教育教学实际过程和企业生产过程,学习优秀教师的师德风范和教育教学方法,思考教育的科学性与人文性,关注学生的学习过程,了解教育评价的方式及方法,有目的开展相关案例的搜集与分析。

(四)教育研习

教育研习主要内容包括用所学的教育教学理论对教育实习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进行分析、探讨和研究,以提高反思能力和研究能力而开展的一系列有计划、有组织的教育教学研究活动。教育研习目的是通过对教育实践过程中的师德体验、教学实践、班级管理实践、教研实践等全方位教育实践内容进行再探讨、再研究、再反思、再重构,系统总结和反思,促进研究生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等方面有较大提高。

、工作要求

(一)学院职责

学院依据相关文件要求统筹规范实践过程和程序,以确保实践教学有序、有效、顺利进行。

重视专业实践管理和安全教育,召开全体研究生及导师参加的实践会议,做好思想动员,明确实践任务、实践日程和相关要求。提高研究生安全防范意识,提醒研究生在实践期间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遵纪守法,遵守实习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等。为校外实践的研究生购买意外伤害险等商业保险,与研究生签订《实践教学安全保障协议》(附件1)。

定期到实践单位进行调研检查,切实保障实践质量。实践结束后完成实践成绩评定。组织交流总结会,针对实践执行情况、教师指导力度、经验体会和存在问题的改进措施和建议等方面进行梳理,总结实践教学经验,探索实践教学新途径、新模式,不断提高实践教学质量。

)学位点职责

各学位点根据本实施细则,年级制订向学院提交《学院2020级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计划安排一览表》附件5以及实践教学计划,全面落实实践教学工作。对实践时间、内容、要求和考核等几个方面有明确具体的规定,要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实践教学计划包括实践分组、导师配备、内容安排、调研课题等。

编制《安徽师范大学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手册》(附件2)记录实践完整过程(含个人实践计划、实践周志、实践环节记录表或实践环节完成情况表,实践心得体会、实践总结报告、实践成绩考核表等材料)。非全日制研究生如实践要求不同,可单独编制手册。

校外实践应主要安排校外实践基地进行,学位点应提前筹划实践教学的前期准备,落实实践单位、主动与实践基地对接以及签约挂牌等工作,并按程序聘请实践基地有经验、责任心强的教师或企业行业专家担任指导教师,实行校内导师与实践基地导师共同负责指导的双导师制,安排落实基地导师和组织管理工作。

规范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过程,根据《安徽师范大学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手册》(附件2)记录实践完整过程。

指导教师职责

校内指导教师主要负责研究生的思想教育工作,组织和落实研究生的实践环节,全面掌握研究生的实践情况、生活状态与实践计划完成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校外指导教师主要负责安排、落实和指导研究生的教育见习、教育实习和教育研习工作以及研究生校外实践环节考核。

(四)研究生职责

研究生要按照《安徽师范大学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研究生实践教学工作实施方案》(附件6)要求和学院、学位点实践教学计划和要求完成各实践环节,服从学院和实践基地的管理,严格遵守实践基地的规章制度,自觉接受校内外指导教师的各项指导,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团结互助,提高实践质量,并认真提交各项实践记录、完成情况表和考核表等材料,完成各实践环节考核,将《安徽师范大学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手册》(附件2)装订成册,交所在学院留存。

自主联系实践单位的研究生生须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安徽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自主联系实践单位申请表》(附件3,同时出具实践教学单位同意接收实践教学回执《安徽师范大学自主实践教学联系函》(附件4,经学院研究批准后方可进行自主实践。安全责任由自主实习生本人负责。

(五)其它要求

实践研究生要根据疫情防控形势,严格遵守实单位所在地和实单位有关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

五、成绩评定

学院专业学位实践教学导师组依据研究生在实践期间的表现情况、各环节实践记录和考核情况,进行实践成绩评定。学院对实践成绩进行认定。

实践成绩分为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及格以上为考核合格,考核合格者获得相应学分认定。不及格为考核不合格,不合格者须重新参加实践,费用自理。未参加实践或实践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申请毕业和学位论文答辩。

六、材料清单

实践研究生以年级为单位根据以下清单,将材料汇总送至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1.《实践教学安全保障协议》(附件1

2.《安徽师范大学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手册》附件2

3.《安徽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自主联系实践单位申请表》附件3

4.《安徽师范大学自主实践教学联系函》附件4

5.《学院2020级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计划安排一览表》(附件5

七、时间安排

请各学位点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工作:

1.930日前,将各专业实践教学工作安排计划、《学院2020级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计划安排一览表》(附件5

经学院盖章后制作成PDF格式文件和研究生个人实践计划交至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2.申请自主实践的研究生,应按照各专业实践教学工作安排计划,及时提交《安徽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自主联系实践单位申请表》(附件3以及《安徽师范大学自主实践教学联系函》(附件4);

3.专业学位点应依据研究生在实践期间的表现情况、各环节实践记录和考核情况,于次年331日前进行实践成绩评定;

4、次年630日前,毕业班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所在统一收集《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手册》(附件2)(完成实践成绩评定)制作成PDF格式文件并交至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其它材料具体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本细则由学院研究生实践教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实践教学安全保障协议》

附件2:《安徽师范大学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手册》

附件3:《安徽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自主联系实践单位申请表》

附件4《安徽师范大学自主实践教学联系函》

附件5:《学院2020级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计划安排一览表》

附件6:《安徽师范大学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工作实施方案》

教育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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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 编辑:叶方舟 预审:张更立 终审:方泓 添加:叶方舟 时间:2021-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