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 2021年度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21〕63 号)和安徽师范大学《关于开展2021年度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做好中心2021年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项目选题应聚焦国家和安徽教育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瞄准前沿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围绕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教育现代化、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以及长三角教育融合发展等开展研究;强化应用对策研究,促进各级各类教育高质量发展,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项目名称可根据选题要求自拟。
二、申报指标
中心研究项目为重点项目,申报指标共5项。项目的申报、评审和立项流程等按照《安徽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皖教科〔2017〕2 号)执行。
三、研究周期及经费资助
1.项目研究周期从立项通知印发日期起,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延期。
2.经费申请额度为2万元。
四、申报条件
1.全省高校在职在岗教学科研人员均可申报。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教育厅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教育厅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教育厅项目申请。原则上每人主持教育厅项目不超过2项。
2.主持人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职称,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近三年(2018-2020)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
3.在研国家级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省科技项目、教育厅各类科研项目(不含教研项目)主持人不予申报。主持过国家级科研项目的主持人不予申报。
4.申报项目不得与已立项的国家级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省科技项目、教育厅各类科研项目重复。
五、其他事项
1.项目申报时间节点和报送项目申报材料,具体如下:
请各申请人10月18日(周一)之前将项目申请书电子版(以申报人姓名命名)报送至中心办公室,联系人:马兴,电话:13966035915,电子邮箱:181599760@qq.com。
2.中心评审公示无异后,再补充纸质(签字盖章)版报学校科研处。
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教育改革与发展研究中心”
2021年10月3日